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一般程序
- 時間:
- 2018-12-20 14:56:51
- 作者:
- 羅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甘肅教師資格網
全國各省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程序大致相同。以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為例,一般是首先修學或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然后參加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的考試報名,之后參加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的全省統考;考試合格后,按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進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網上報名,報名后再進行現場確認(提交相關材料),現場確認后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安排進行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測試(面試、試講),試講后等待得出認定結論(公示),符合條件者將獲得教師資格證書。
在上述基本程序中,有的省份以及參加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試點的省份將實踐能力測試環節安排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之前進行。
對于體檢的安排各省也不太一樣,有的省份要求在現場確認之前進行體檢,有的省份要求在實踐能力測試合格后進行體檢。請申請人按照申請認定省份的相關規定執行。
不需要參加考試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程序除不需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外,其他程序與非師范生相同。
普通話水平測試在哪個環節進行,沒有統一規定。申請人只要在"網上申報"之前獲得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證書即可。